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415201461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将军石路1号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直属贵州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位于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占地面积508亩,校舍建筑面积31.19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5115平方米,馆藏图书12万余册,校内建有贵州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长征精神主题公园等文化育人场所,学校多年获评为贵州省“精神文明校园”单位。
2015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时指出:“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办好。希望同学们立志追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境界,学到真本领,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人生”。
2021年1月14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以学校为例作为全国高职院校发展的缩影,用时4分钟报道全国“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学校在人才培养、精准扶贫、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中专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八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党务工作、大数据与会计、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其中有四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通过校政行企深度融合,引进省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学校办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基础和人才出口通道,为省内外航空航天、机械、电子、汽车、医药、食品等行业输送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校招生规模、录取分数、新生报到率逐年提升,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12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6%以上,学校忠诚底色鲜明,办学成效显著。
学校是贵州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是中国机械行业发展中心授予贵州省的唯一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是贵州省职业院校装备制造项目技能大赛的主要承办单位。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砺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教育理念,专业布局紧跟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对接先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服务贵州“工业倍增”计划、对接“两区六基地”发展规划,重点与贵州航空、航天、电子三大军工基地企业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支撑地方装备制造业人才需求。学校持续推进“1+3+N”校企合作模式,形成稳定的1个专业(群)与3家以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协同服务N个中小型企业的“1+3+N”校企合作模式。与省内外200余家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学校育人成效显著,竞赛硕果累累,2024年学校共承办省级技能大赛6项,高职学生共获奖88项。其中国际赛一等奖1项、国家级金奖3项、铜奖4项;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优胜奖2项;省级一等奖16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26项、优胜奖1项。学校将“三线精神、航空航天精神、军工精神、工匠精神”融入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忠诚工匠”,学校抢抓贵州职业教育扩容提质的重大战略机遇,着力打造新时代贵州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把学校建设成为“行业领先、贵州一流、特色鲜明、全国示范”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一、贵州省2025年高考学生。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将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并填有志愿的考生,结合各专业(类)要求,根据确定的投档比例确定投档考生数,普通类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择优录取。
二、学校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加分政策。
三、外语语种:不限语种
四、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贵州省考试院官网公布。
六、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七、其他: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
一、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超过学校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励、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5000元分为2-3档;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同时,学校设有院级“忠诚工匠”奖学金,800至12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脱贫攻坚家庭的学生(原建档立卡)可享受3500元/年的学费减免、1000元/年的专项助学金;学校有完善的勤、减、免、补等资助机制,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在校申请绿色通道入学、校内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解决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专科文凭,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组织机构
高考招生工作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高考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招生咨询电话: 王老师 18185395229 杨老师 17785414436
卢老师 13765097672 姬老师 13885056602
学院网址:http://www.gzzbzy.cn
微信公众号: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