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颁发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3014621,招生代码:5378。
第三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招就处具体负责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收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45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2025年学校招生各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学院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六条 党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六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1-68672604 ,68672620 ,6867261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邮编:650300
学院网址:www.ynvct.com
监督电话:0871-68710080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为学生发展考虑,学校开设的空中乘务(5004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直升机驾驶技术(500404)、民航运输服务(70040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航海技术(500301)、轮机工程技术(500303)、国际邮轮乘务服务(500304)、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专业在未来就业过程中存在如身高、视力、传染病等行业体检要求,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