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415201461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第二批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成功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入选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千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各项指标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办学条件一流,在校生规模超过万人。
学校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创办大健康优势特色专业,建立“专业+行业+企业+基地”四位一体平台,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高质量大健康人才,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2025年由贵阳市民政局牵头与贵阳市优质养老企业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照护订单班培养计划,采取“校企双元共育”模式,计划每年定向培养100名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校企双方共商培养计划,共建人培方案,共育康养人才。毕业后定向输送至贵阳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站及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就业,确保100%对口安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的投档模式、生源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投档比例。
第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依据“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则按高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九条”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参照学校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1.鉴于医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2.鉴于专业就业特点,助产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关于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六条 我校已建成国家、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盈利性培训活动。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邓老师
咨询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邮编:554300
学校官网:www.gzjkz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学校高考招生QQ群:63101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