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为Jiangxi Medical College,学校识别码 4136010888。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
第九条 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公布为准,招生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条 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工作安排执行。
第四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一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第十二条 临床医学专业(全科方向)采用“1.5+0.5+1”培养模式,即:全体学生第四学期的教学在医院进行。
第十三条 医学生物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与法国洛林大学联合办学。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于第六学期赴法学习。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1:1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原则上实行提档不退;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参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同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参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同分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但考虑岗位和行业特点以及实际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学校建议:1.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2.男生慎报助产专业,女生慎报放射治疗技术专业;3.女生身高低于156cm慎报护理和助产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5cm慎报护理专业。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 从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特别强调对报考医学类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二)色觉异常(色弱、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法合作办学)、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3)两耳听力均在三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身患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于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助产、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眼视光技术、中药学等专业,学费:3915元/学年。
临床医学(含方向)、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
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2000元/学年。
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 800元/生/学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所有收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如相关部门核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九章 奖助学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已建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包含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专项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机制入学。学生就读期间,学校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资助措施,以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传 真:(0793)7089428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334000
学校官网:http://www.jxyxgz.cn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jxyxgz.cn)为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江西医专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官方小程序。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和小程序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允许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