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校本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医学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338号
农学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77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230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0月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7月立项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总占地面积3300亩,总建筑面积64.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5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6亿元,馆藏图书105.89万册。教职员工1346人,其中正高职称52人,副高职称273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3个,教辅机构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13个,纪检监察机构1个,开设39个高职专业,面向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教师培训认证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和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学校护理专业群、现代农业技术专业群、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群于2022年7月立项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拥有附属医院、生态养殖实训中心、畅通驾校等三大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走出了一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国家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职业学校等多项重大荣誉。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单独招生类(限湖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 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5年,计划在湖南、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具体的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所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制 | 2025年下期--2026年上期收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学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代收费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口腔医学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中医学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药学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中药学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护理学院 | 护理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 三年 | 1650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助产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医学技术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眼视光技术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5460 | 600-1000 | 1500 | 250 |
|
农学院 | 园林技术 | 三年 | 30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动物医学 | 三年 | 30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畜牧兽医 | 三年 | 33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30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现代农业技术 | 三年 | 30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现代农业技术(蔬菜生产技术) | 三年 | 30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装备)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5060 | 600-1000 | 1000 | 250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6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早期教育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艺术教育 | 三年 | 3500 | 600-1000 | 1000 | 250 |
|
说明:
1. 本校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科(历史类)与理科(物理类)兼招政策,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其他选考科目不做限制。
2.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信息,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3. 收费标准依据湘发改[2021]646号文件制定;若后续有新的收费标准文件出台,则按照新文件执行。
4. 鉴于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建议男性考生在报考助产专业时需谨慎考虑。
5. 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
6.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我校与韩国木浦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该项目由中韩双方联合授课,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全日制护理专业课程学习,修完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获得韩国木浦科学大学的学分认定书。毕业后,可自愿选择进入韩国的大学学习1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护理本科文凭,并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继续在韩国申请攻读护理硕士、博士学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第三方的监督。具体规则如下:
1.对于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我校同分排序规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状态。
6.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为确保教学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依据当前的教学资源与条件,对转专业学生数量实施严格控制。学生若在学习过程中对其他专业产生兴趣或展现出特殊才能,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学生在校期间仅限一次转专业申请机会,且应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提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在第一学期完成转专业手续,第二学年将不再受理转专业事宜。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构建了以“奖、助、贷、补、减、勤、免”为核心的精准资助体系,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级资助管理体系,形成了“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实施“三个一”资助育人模式,即“一生一档”,确保资助对象的精准性;“一生一策”,实施针对性的“扶智”培育策略;“一生一卡”,记录“扶志”感恩行为。确保资助对象的精准性、资助标准的精准性以及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坚决保障“无一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六条 除特别指明的专业类别外,本校在录取考生时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1. 针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点”所提及的疾病患者考生,本校将不予录取。
2. 我校在医卫、农学、教育三大类专业中,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色弱)的考生;教育类专业亦不招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对于肢体残疾及行动受限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医卫和教育类专业。
3.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本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视情况调整至其他适宜专业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邮政编码:425100
招生咨询电话:0746-6367068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yongzhouzhiyuan.cn/zsc/
监督投诉电话:0746-666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