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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文件及规定。
(2)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负责做好各个省份的录取工作。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
七台河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设有七系四部:医疗卫生系、人文科学系、电气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建筑工程系、煤炭生产技术与环境安全系、冰上运动系、基础教育部、思想政治教研部、网络与信息化管理部、成人教育部。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说明
学院2025年面向黑、吉、辽、冀、蒙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见学院网站。高职招生专业(21个):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直播与运营、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运动训练、冰雪运动与管理。(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2、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数采用“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考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各省级招考部门没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录取规则为专业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数采用“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院的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5、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6、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六、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1、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黑教职函〔2022〕61号)要求(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学校开展“高本贯通”试点专业为运动训练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体育学院冰雪运动专业(本科)。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七台河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哈尔滨体育学院培养。
3、“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按照七台河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哈尔滨体育学院收费标准收取。
4、“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哈尔滨体育学院和七台河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由哈尔滨体育学院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在原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5、“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七台河职业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已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哈尔滨体育学院后转为本科学籍,由哈尔滨体育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6、“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7、“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七、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八、招生计划、学制、毕业证书
1、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2、我院专科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3、我院颁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院名称是七台河职业学院。
九、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64-8687358、868759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229号。
邮编:154600
学院网址:https://www.qthzyxy.edu.cn
电子邮箱:zsb168@126.com
十一、附则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承诺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学生处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七台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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